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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暨2023年第二次政治轮训
发表时间: 2024-03-07   点击次数:

州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暨2023年第二次政治轮训




11月27日,州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暨2023年第二次政治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受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委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建培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第一,要持续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线,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作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和“四个突出特点”、对怒江“一次批示、一次会见、一次回信、一次视频听取汇报、一次颁奖”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战略考量、深远用意、实践要求,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事关云南、怒江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


第二,要持续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机关党委、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的创新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把握党的创新理论“六个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体学习、一体领悟、一体贯彻,进一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三,要持续在见行见效上下功夫。全院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怒江“五大五小”与“五个最”的州情认识,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怒江新篇章,进一步推动怒江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一是要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二是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坚持人民至上、检察为民,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四是要不断更新法律监督理念、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以更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全体干部职工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杨思维

编辑杨思维

审核丨谭善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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