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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答卷!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孔维志在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 2019-03-19   点击次数:

会场

2019317日,怒江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怒江政务中心隆重开幕。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孔维志在当天下午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全州检察工作报告,向全州各族人民提交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答卷,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审议、协商和阅卷

 

 

孔维志作全州检察工作报告

 

代表、委员认真聆听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刘强云同志为班长的党组带领全州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州委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怒江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力助推平安怒江法治怒江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回顾了2018年全州检察工作:

 

一、紧紧围绕大局,维护边疆和谐稳定有新成效。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恶刑事案件1875人,提起公诉570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决定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1372人,提起公诉377572人。  

二、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三大攻坚战有新进展。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定逮捕贪污、挪用扶贫款68人,提起公诉1011人。通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全力保护怒江的碧水、蓝天、净土。州委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共怒江州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怒江建设的意见》。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0件。怒江、澜沧江沿线非法采石、非法采砂问题在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后得到有效整治。

三、聚焦监督主责,抓实诉讼监督有新作为。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决定不批准逮捕102人,不起诉55人;纠正漏诉23人,同比上升156%;监督立案24件,同比上升243%。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6件次;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45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104件,同比上升126%。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8件,帮助追讨欠薪26万元。

四、强化责任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新突破。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州县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124件,组建了5个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开展案件流程监控306件,开展案件评查268件。探索建立了巡回办案车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有新举措。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州院党组书记约谈基层院党组书记8人次,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州院机关4个党支部被命名为“2018年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机关党建工作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优秀。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随机开展了明察暗访和专项检务督察28次;在全州检察机关创新开展了干部职工失范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检务公开有新拓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向400余名代表委员推送信息2万余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州两级院同步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95条,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40条,公开法律文书1242份。

 

 

 

报告指出:一年来,通过全州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州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13年被评定为综治维稳先进单位4个基层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福贡县院邬中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名干警被州委表彰为全州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今年春节前夕,福贡县院受到省委省政府慰问,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受到慰问的基层单位。

 

 

 

报告明确了2019年全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工作总基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平安怒江和法治怒江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报告明确了2019年全州检察工作重点:

一、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

二、坚定不移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三、坚定不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六、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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