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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检概况
发表时间: 2019-01-16   点击次数:

1957年1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1975年1月因“文革”撤销建制;1978年9月恢复重建。院址历经五次搬迁,现位于州府泸水县六库镇新城区怒江大道旁,办公大楼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全院设1名检察长、4名副检察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职数,下设14个内设机构。下辖4个基层检察院,分别是泸水人民检察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福贡县人民检察院、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05年来,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怒江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以“忠诚、公正、和谐、奉献”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促业务、以业务保创建”,不断更新创建理念,丰富创建内涵,落实创建举措,巩固创建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的“双丰收”。2009年12月,州检察院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州级文明单位”和“州级文明行业”;2012年9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怒江州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党政机关;全州四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跻身“省级文明单位”行列。2017年我州检察官白金山被评选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我州检察官邬中明同志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膺“全国最美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云南省首届最美检察人物”,荣获个人二等功。检察官杨雁佳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全国最美家庭。州院连续14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并先后5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通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也进一步推动了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贡山县人民检察院;涌现出了一大批扎根边疆、扎根基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模范人物,涌现出“全省公诉咨询专家”、“全省十佳反渎侦查员”各一名,先后有3个案件入围“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诉讼监督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渎精品案件”。

现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副检察长和建培罗星文、陈增武,政治部主任李碧琮,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姚锡芳。州检察院核定编制数53人,实有48人,本科以上41人(含6名研究生 ),占 77.36 %;中共党员37人,占 70 %;少数民族干部39人,占 74 %;检察官15名,占31.25%;司法警察2人,占4.17%;累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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