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部署要求,持续夯实全州检察干警履职基本功,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工作目标,2026年5月28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抽调全州公诉业务骨干下沉福贡县,就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一起公职人员受贿、自洗钱犯罪案件开展出庭支持公诉现场评议。活动以旁听庭审研学,集中点评整改为抓手,全方位锤炼全州公诉队伍实战办案能力。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增武,第二检察部主任杨雁佳及评议小组成员全程旁听庭审。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公诉人精准锚定犯罪构成要件,规范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逻辑严密、重点明晰,围绕案件定性、量刑情节、法庭警示教育三个维度,规范发表公诉意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被告人是否构成自洗钱及自首认定问题开展充分论证释法。被告人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整场庭审流程规范严谨,节奏张弛有度,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庭审结束后,评议小组围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律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复盘点评。评议小组一致肯定承办检察官庭前准备扎实、释法说理透彻、警示教育直击人心,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责任担当。同时,评议人员针对庭审细节短板问题提出优化建议:讯问环节可围绕“如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方面增设具体问题;举证质证要加强对每一组证据证明目的和证明内容的归纳提炼;针对辩方提出的事实、证据抗辩观点,需紧扣核心争议,精准有力回应。整场评议既提炼庭审亮点、总结优秀做法,又查摆短板不足、明晰改进方向,为今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经验。
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增武对此次评议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次出庭评议案件选择非常有意义,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就下一步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出庭支持公诉是体现刑事检察人员担当作为的主阵地、是主责主业、是看家本领,出庭评议不是挑刺找茬,而是治病强身,全州检察人员要直面问题,补强短板。二是要紧扣出庭评议的重要目标,扛牢出庭评议的重要职责。以负责任的态度发现问题、剖析成因、促进整改提升,以专业水准形成可供借鉴的有效经验。三是以开放的胸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将其视为自我审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深度剖析,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锤炼技能,真正把每一次评议都转化为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质效的扎实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