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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
发表时间: 2026-04-24   点击次数: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


4月21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交流发言;部分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

一、深刻领悟生态文明思想的检察担当,以高质效履职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扛起法治护生态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持严的基调,聚焦重点问题深化专项整治,严防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二是深化检察公益诉讼,聚焦重点领域和本地特色生态区域,办理示范案件,联动职能部门服务绿色转型;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监督涉生态案件,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坚持系统观念,以案促治、惩防并举,推动行刑衔接,构建生态协同保护大格局。

二、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州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将其融入检察实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融入社会治理,解决群众关切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问题。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化解基层矛盾。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坚持“三个善于”,提升办案质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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