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聚焦目标要求,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真功见实效。要认真抓好落实,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查摆存在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取得实效。州院党组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应付心态。工作专班要增强工作主动性、计划性,精心组织协调、加强联络沟通、强化服务保障。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