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表示,“感谢怒江州人民检察院秉公执法,为民办实事,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更感谢你们在办案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做出的贡献,让我们对法律、对正义、对人民检察院充满了敬意和感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侦办张某某案件过程中,州检察院办案团队发现杨某等4人被骗的钱款并未追回,检察官多次耐心向张某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开展认罪认罚教育,督促引导其向被害人退赔涉案钱款,主动弥补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最终,张某某主动向杨某等四名被害人退赔涉案款项12万余元。
今年以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可观可感。在侦办张某某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将追赃挽损工作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重要考量,主动担当、多措并举,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力求让受害人经济损失尽快得到弥补,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彰显为民办实事的司法温度。
一面锦旗,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履职尽责、依法监督的办案理念,还诠释了“办的不只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的司法情怀,更激励着检察人员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下一步,全州检察机关将继续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持续做深、做细、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以检察监督的高质效答好“检护民生”的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