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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文检察长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听证工作
发表时间: 2022-08-01   点击次数:

   

  会场

  6月29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怒江州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可文检察长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听证工作

  会上,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就全州检察听证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报告,介绍了两年来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的情况,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可文检察长从八个方面报告全州检察听证情况:

  0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检察听证的组织领导。

  始终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州县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对检察听证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全面启动检察听证室和听证员库等建设,扎实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

   

   

  02

  发挥“头雁作用”,推动检察听证广泛开展。

  两级院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检察听证工作要求,选取符合听证条件的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公开听证,检察长(一把手)主持听证18件,占18.75%,副检察长主持45件,占46.87%。州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分别主持了州院首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公益诉讼听证案件,各县(市)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也都积极带头主持案件听证,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03

  充分发挥听证效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自觉践行“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检察听证手段,提高办理群众身边“小案”的质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04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解决好群众揪心事烦心事。

  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的办案优势,积极以检察听证的方式审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05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在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中,就是否符合不捕不诉条件,能否进行刑事和解等进行听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官不是机械适用法律,而是能动司法、人性化司法。在办理案件时,综合考量天理、国法、人情,最终得出合法、合情、合理的决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而是有温度的。全州检察机关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06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着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07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听证功能,注重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帮助未成年人完成教育改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召开一场听证会、发出一份《督促监护令》,开展一次司法救助,及时用法治之光,照亮涉罪未成年人前行之路,帮被害人走出困境。

   

  08

  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

  开展司法救助是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救助对象的关心关爱,体现司法温度,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州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报告后进行审议,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检察听证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怒江州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取得了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持续高位推进,促进检察听证的系统化;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促进检察听证的规范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检察听证社会影响力;四是加快建立听证员库建设,促进检察听证的常态化。

  下一步,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助推社会治理上的积极作用。(张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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