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2021年5月10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与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座谈会,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星文,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四海,州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有关负责同志,州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罗星文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目标任务和检查重点,并对州法院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胡四海局长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查工作,并将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传达给各县市基层法院,两级院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工作。
通过座谈交流,会议就开展好民事执行活动专项检查工作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协作配合方案:检察院工作人员遵守法院档案管理规定,在州法院完成调卷、阅卷工作,由州法院负责提供阅卷场所;州法院允许调阅民事执行案件正卷、副卷全部案卷材料;发现监督线索再调取案件的完整版电子卷宗。各县市法检两院调卷、阅卷工作以同样方式开展。
此外,双方就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后续长期协作,定期开展阅卷工作、定期座谈形成联席会议机制等长效协作机制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后续将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并制定书面协作方案。(杨建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