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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发表时间: 2021-02-23   点击次数:

 

2021年2月7日,怒江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胜利闭幕。怒江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听取和审议了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志代表州检察院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受到与会代表热议和一致好评,并获得100%的赞成率全票通过!

 

孔维志检察长在报告中指出,2020年,是怒江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党中央、省委、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怒江取得了“一步千年”脱贫摘帽、跨越发展等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全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参与了这一伟大实践,在大战大考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州检察干警弘扬“怒江缺条件,但不缺精神,不缺斗志”的脱贫攻坚精神,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为“平安怒江”、“法治怒江”建设贡献力量。

 

孔维志检察长全面回顾了全州检察机关在2020年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全力投入脱贫攻坚收官战。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百日攻坚”、“百日提升”等专项行动,州院挂联村投资3000万元的通组公路全线贯通,解决了当地群众“出行走山路,运输靠人背马驮”的历史性难题,我州检察机关挂联的5个贫困村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历史性跨越。积极主动作为,办理司法救助案2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2.7万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2人。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刑事犯罪13件187人,圆满办结“12.18”重大“涉黑涉恶”系列专案。怒江州院提起公诉云南冶金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杨道群(正厅级)受贿一案,通过依法准确指控,释法说理,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服判不上诉。因办案成效显著,省院先后将多起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交办到怒江审查起诉,其中正厅级干部2人,国企高管3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行业专项治理,发出《检察建议》17份,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着力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25人,提起公诉635件1032人,同比上升27.8%和28.4%。扎实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绿滇2020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泸水市“8.15”重大团伙偷渡案件发生后,我州检察机关作为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有效防范了疫情向我境内扩散的风险。

助力怒江生态文明建设。专门出台《“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为巩固生态保护成果,打赢我州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两大战役”保驾护航。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8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批准逮捕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7件13人,提起公诉 25件44人。我州兰坪县院与丽江市玉龙县院、大理州剑川县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老君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致力于保护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贡山县院办理的王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5个典型案例之一。

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落实“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全州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7场次,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要求,怒江州“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即将投入使用。严格落实特殊司法办案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6件人,犯罪记录封存26人,救助未成年人5人,发放救助金9.5万元,从办案各环节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牢记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

做强刑事检察法律监督。不批准逮捕108人,不捕率20.2%;决定不起诉164人,不诉率13.7%;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5件,提出刑事抗诉4件,纠正漏捕漏诉25人,纠正遗漏罪行11人,退回补充侦查24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件次。检察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390人,针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6件46人,纠正脱管人员14件14人;加大对扫黑除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开展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10件101人。

做优民事检察法律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8件,经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跟进监督提请抗诉1件,开展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4件。积极参与农民工欠薪专项治理工作,共办理支持起诉303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801.4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法律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5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全年共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件,一起赴省进京多年的“老上访”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除生态环境领域外,全年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件,发出检察建议41份;拓展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268.8万元。

三、强化改革担当,夯实发展根基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开展流程监控244件,案件评查222件,严防检察权被滥用和“寻租”。建立检察官业绩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每月定期考评检察官业绩,切实发挥好业绩考评促进办案质效的“指挥棒”作用。怒江州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全部挂牌成立,加强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入额领导直接办案的刚性要求,州院领导带头办理“12.18”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办案情况每月定期在网上公示。全年两级院院领导直接办案405件,部门领导办案1046件。

深化认罪认罚办案机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达86.3%,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9%,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化瓦解黑恶犯罪的重要作用,黑恶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48.9%。福贡县院办理的左李生等人“涉黑”一案,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55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创造了“涉黑涉恶”案件全案认罪认罚的怒江记录,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深化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改革。不断深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刑事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机制改革,修订完善业务考评办法,彻底扭转以往以办案数量为主的考评观,突出考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考评的科学性,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刑事案件“三延两退”上升势头,推进全州检察机关“案-件比”逐年稳步下降,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年内,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先后邀请200余人次各级代表委员参加视察工作、庭审直播、座谈交流等活动。继续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联络沟通机制,每周定时向400余名代表委员群发短信报告检察工作动态,累计推送信息2万余条。

不断拓展深化检务公开。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升级改造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全年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17 条,公开重大案件信息 37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645 份。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和工作动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检察铁军

强化理论武装不放松。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贡山县独龙江乡干部群众回信重要指示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开展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举办了1期全州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举办了1场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发挥好表率作用,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两个责任”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扎实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州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集中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6次,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3次,上廉政党课1次,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次。州院党组派出巡察组对福贡县院、兰坪县院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慵懒散乱”专项整治,开展了纪律作风、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专项清查和自查自纠,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提升检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孙小果”等案警示教育,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牢思想基础。在州院党组的高位推动下,“三个规定”落实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年内,全州两级院共记录报告19件。

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在州委和省院党组的关心下,年内调整和交流基层院检察长2名,新选拔任用了4名副处级干部,择优选升高级检察官13名。选升的高级检察官全部从基层院当中遴选产生,充分体现对基层的关心和倾斜。对担任州院内设机构负责人的9名处级干部和12名科级干部职务进行重新任命,推动内设机构实质化运行;启动开展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职级晋升9人。

 

2021年工作任务,孔维志检察长强调

一是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2021年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一项活动”、“四大工程”、“五大行动”等中心工作抓检察履职,为全州“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准确把握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当中作出新贡献。

三是全面落实强边固防检察责任。巩固、提升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现以打促防效果最大化,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把强边固防检察环节各项任务抓实抓细,研究常态化推进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提升检察业务工作整体质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抓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三个效果统一”为标尺,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均衡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公平正义发挥应有作用。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着力整治存在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把基层院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聚力推动基层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州院指派了13名检察干警分别列席参加州人大、州政协分组讨论会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州检察院在过去一年里,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持续优化检察供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效果明显,成绩显著,严守了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2021年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完全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州院党组将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总结,逐条研究落实,及时向代表们反馈落实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怒江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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