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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院传达学习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
发表时间: 2019-08-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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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723,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志主持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并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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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志检察长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州委书记纳云德在中共怒江州委八届七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和《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决定(讨论稿)》。孔维志检察长就报告主要精神、主要内容和决定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和说明。

孔维志检察长要求,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全会精神和决定贯彻落实到位。全体检察人员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当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云南三个定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来落实,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各民族共同团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理念,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怒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贡献力量。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要进一步深化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给独龙江乡干部群众回信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持续开展学习活动,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成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是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以“关键少数”为重点开展学习交流发言,打牢主题教育的思想基础;三要扎实开展好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要按照州委政法委要求完成好各项规定动作,严肃、全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确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三、转变作风,提升效率,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从我做起,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推动分管部门和所在部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带头提高个人素质,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共同推进全院作风大提升、形象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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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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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丽章宣读《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州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丽章宣读了《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就深入开展好本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州院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全体干部职工近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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