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对2018年度全州综合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州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年荣获“优秀”等次。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18年度州直单位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2019年上半年,州考评办组织开展对76个州直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内容涵盖州直单位履行基本职能(业务工作)以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脱贫攻坚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23项单项工作。经过严格考评,并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州直机关19个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余单位分别被评定为“良好”和“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