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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表时间: 2026-02-09   点击次数: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直接受中共泸水市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和纪委派驻监察室,1个派驻看守所检察室,2个派驻乡镇检察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泸水市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把准检察方向,铸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确保检察履职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持续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护航发展大局,践行为民宗旨。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市域发展全局,围绕中心任务精准提供司法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紧扣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依托“弩力向未来”品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三是深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加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力度,深化检察数字赋能。持续加强检委会建设,压实院领导亲历性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会前全面阅卷制度,提升议事决策水平。建立法律文书常态化抽查与质量回溯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淬炼过硬铁军,夯实发展根基。深化拓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从严管党治检,一体加强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专业素能,通过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方式,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培养。强化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1,491,394.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87,594.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03,8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10,802.21元,增长7.5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工资调资,2026年工资性经费预算较2025年增加;二是2026年人员较2025年增加2人,人员经费较2025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1,087,594.06元,其中:本年收入11,087,594.0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87,594.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7,322.21元增长7.44%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工资调资,2026年工资性经费预算较2025年增加;二是2026年人员较2025年增加2人,人员经费较2025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单位预算总支出11,491,394.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87,594.06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7,594.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3,882.21元增长8.6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工资调资,2026年工资性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二是2026年人员较2025年增加2人,人员经费较2025年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560.00元下降13.2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完结,76,560.00元项目资金结转到2025年使用,2026年无此项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597,226.0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202,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6,399.5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0.4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6,579.8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1,875.2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73.1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保险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6,939.9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总额48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5,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4,8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2人次。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为主线,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运行费用控制。一是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聚焦重点人群和农村、边境、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三是聘请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对我院实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保证我院办公区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卫生保洁合格率达到100%,内部办公秩序井然,并维持我院办公区治安状况稳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从而保障办公区的各项活动工作顺利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达90%,提高检察监督质量,抗诉案件采纳率达100%,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1,379.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790.18元,增长5.9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6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的工会经费及其他公务费等较上年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 28,698,808.3元,其中,流动资产224,968.21元,固定资产 25,192,57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29,979.54元,其他资产2,151,283.8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9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6,995.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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