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贡山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直接受中共贡山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全县范围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法律规定需由本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
4.对县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重大疑难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和账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工作。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工作。
7.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务管理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贡山“一次批示、一次会见、一次回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更加注重“三个管理”为工作方向,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贡山实践为目标,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贡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95,914.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81,819.9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14,095.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55,148.44元,同比增长0.90%,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239.44元,同比增长0.41%,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31,909.00元,同比增长6.6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名在职人员2024年职务变动,同时上年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保障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五险经费预算较上年增长,故预算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81,819.92元,其中:本年收入5,681,819.9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81,819.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239.44元,同比增长0.41%,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增加206,239.44元,同比增长3.77%,上年结转收入减少183,0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名在职人员上年职务变动,同时上年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年末贡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项目未完结,共有183,000.00元项目资金结转2024年使用,2025年无该预算,因此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95,914.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81,819.92元,其中:基本支出5,331,819.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239.44元,同比增长4.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名在职人员上年职务变动,同时上年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保障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五险经费预算较上年增长,故预算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年末贡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项目未完结,共有183,000.00元项目资金结转2024年使用,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350,000.00元,合计533,000.00元,2025年无结转资金,因此项目支出与上年350,000.00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866,681.1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73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6,780.6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1.5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5,388.1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0,214.8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7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6,593.4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总额27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8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4年、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8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8,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我院办案业务提供经费保障,具体工作目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提高我院机关检察工作网络化数字化管理水平,为保障我院的业务正常开展。公益诉讼立案率达100%,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达到30件以上,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达到80件以上,帮教率达到100%,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程度达到95%。
(二)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该项目2025年通过实施该项目,保障司法救助、其他业务经费项目,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达到公益诉讼立案率达100%、政策知晓率达100%、群众3个月内答复及时率达100%、受益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8%等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8,286.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42.48元,同比增长0.7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在职人员职务变动及晋级晋档工资增加,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的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公用经费等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497,168.45元,其中,流动资产160,273.60元,固定资产7,188,199.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71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6,853.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7项,账面原值354,350.0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