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预决算公开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表时间: 2025-02-07   点击次数:

附件1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管机关(看守所)、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为主线,自觉在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通过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兰坪“三中心一示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抓实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持同频共振。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以党建促政治坚定、促思想引领、促业务提升、促队伍过硬的目标。严格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毫不动摇服务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方式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案件办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三是毫不动摇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决从严惩治危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刑事犯罪,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急民所急、解民所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为民实事,加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

四是毫不动摇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增强敢于监督的意识、精准监督的能力、规范监督的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精品案件。

五是毫不动摇提升队伍素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6,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38,095.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22,604.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5,490.8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6,644.64元,同比下降2.99%,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22,604.70元,其中:本年收入9,722,604.7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2,604.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4,404.64元,同比下降3.42%,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38,095.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22,604.70元,其中:基本支出9,322,604.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4,404.64元,同比下降3.42%,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下降;项目支出400,000.00元,同比下降0.0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768,017.3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02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4,960.4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4.51元,主要用于用于遗属补助单位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3,699.7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1,024.4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27.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保险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27,821.2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9,939.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060.81元,同比下降44.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同比下降0.00%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2024年、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同比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共计接待61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2024年、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6,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939.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060.81元,同比下降45.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00.00元,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39.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60.81元,同比下降3.7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度计划报废车辆处置后新购置车辆1辆,2025年无报废车辆处置以及车辆购置,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我院办案业务提供经费保障,具体工作目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提高我院机关检察工作网络化数字化管理水平,为保障我院的业务正常开展。一是公益诉讼立案率不低于90%;二是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不低于100件;三是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不低于180件;四是公诉案件审结率不低于90%;五是量刑建议采纳率不低于90%;六是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不低于90%;七是认罪认罚适用率不低于80%;八是审判活动违法纠正率不低于95%;九是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不低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0,283.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856.70元,同比下降4.15%,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退休减少,导致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的公用经费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9,756,726.57元,其中,流动资产1,086,888.41元,固定资产7,755,532.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33,951.36元,无形资产49,658.80元,其他资产30,695.6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1,395.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2,385.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6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6,800.0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版权所有: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