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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 2024-09-10   点击次数: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贡山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直接受中共贡山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全县范围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法律规定需由本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

4.对县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重大疑难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和账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工作。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工作。

7.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服务贡山中心工作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主动融入贡山政法工作现代化,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同时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时刻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务管理部。所属单位0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怒江州贡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怒江州贡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2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43万元,占总收入的92.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81万元,占总收入的7.2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36元,增长8.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81元,增长7.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55万元,增长20.9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新录用2名公务员,2023年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2023年其他收入中主要为2023年地方财政保障人员工资及司法救助金,2023年机关工人调资及进行司法救助,故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91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21万元,占总支出的63.97%;项目支出329.08万元,占总支出的36.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53万元,增长7.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23万元,增长11.28%;项目支出增加2.30万元,增长0.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新录用2名公务员,2023年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2023年安排房屋修缮经费127万元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4.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其他检察支出329.08万元一是2023年办公用房大型修缮支出127万元,二是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保障干警差旅费,三是保障单位在日常运行中所需设备配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43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2%。与上年相比增加62.81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新录用2名公务员,2023年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2023年安排房屋修缮经费127万元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6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8%。主要用于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万元,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决算为9.7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6%,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万元,决算为1.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64%,完成年初预算的92.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0万元,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38万元,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要求持续压缩公用经费,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1万元,下降3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4万元,下降42.69%,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预算较大,故支出下降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0.34%,原因是2023年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及上级单位到我单位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共14批次13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2万元,比上年增加5.75万元,增长11.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因新招录公务员导致在职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72.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8万元,固定资产752.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50平方米,账面原值4.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4)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5)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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