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对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具有重大意义。2023年以来,怒江州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以“三抓实”“三强化”为重要举措,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重要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通过教育引导、示范引领、督导检查、上下联动等多措并举,狠抓防止插手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着力从源头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平安怒江、法治怒江建设提供坚强保证。截止11月,全州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数已达88件,与2022年全年填报30件相比,上升了2倍以上,全体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规范自己的司法办案行为。
一是抓实组织学习。州院党组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纪律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好“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推动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纳入各级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范围,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对坚决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真正地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二是抓实主体责任落实。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任务之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中明确了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关键少数”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如实记录报告。今年1至11月,全州检察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数达26件,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
三是抓实约谈制度。州院检察长不仅约谈落实“三个规定”工作不到位的县市院检察长,还约谈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零报告”的班子成员。两级院分管院领导分别约谈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零报告”的中层以上各部门负责人。
四是强化组织落实。推动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每个季度向省检察院、州委政法委报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各级院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本人及所分管部门和单位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党组把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强化“有问必录”。在检察系统内网开通“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公示栏,及时公布每月填报情况,接受监督。每月临近月底州院检务督察部门以温馨提示的形式督促全州检察机关干部职工及时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对各级院每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通报。
六是强化专题宣讲活动。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全面系统解读“三个规定”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通过设置电话彩铃等方式常态化提醒、宣传,以及结合检察系统内部违反“三个规定”案例进一步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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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熊国强
编辑丨杨思维
审核丨谭善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