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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 2018-08-14   点击次数:

州十一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二十)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3日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强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州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怒江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第十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边疆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投入平安怒江、法治怒江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提前介入和快捕快诉,确保打击效果和办案质量。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12人,提起公诉2944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重点打击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541人,提起公诉676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批准逮捕550人,提起公诉644人;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批准逮捕326人,提起公诉240人;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 

  宽严相济促进和谐。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以教育挽救为主,坚持少捕、慎捕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羁押。五年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574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80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0件,采纳变更强制措施54件,办理刑事和解30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机构建设,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五年来,共启动特殊程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9件153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98人,犯罪记录封存76人,回访帮教13人,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强化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配合开展治爆缉枪、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专项整治,促进平安怒江建设。五年来,共办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信访461件,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和检察机关处理决定38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和人文关怀,办理司法救助78件,发放救助金89.9万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 “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州检察院连续11年被州委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二、主动融入全州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始终把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所有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更加重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怒江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在重点非公企业建立检察服务联系点。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28件32人,提起公诉47件59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布局,加强对环境资源监管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9件299人,提起公诉290件526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保护怒江生态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全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扎实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五年来,共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40件50人,查办了福贡县扶贫办原主任杨林忠等一批“蚁贪蝇贪”案件,严惩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专项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10月省检察院以《勇于担当  干在实处  服务大局》为题,将我州检察机关专项工作经验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学习。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抽调干警500余次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精准扶贫工作,累计为挂钩村协调争取资金近1000万元,帮助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实际困难。 

  三、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办案力度持续加大。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33件164人,同比分别上升54.7%和57.7%,其中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90件108人,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43件56人。查办大案52件61人,查办县处级要案6人,查办科级干部29人。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57.8万元。 

  办案效果显著增强。积极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保障、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32件38人,查办了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38件51人。 

  预防实效不断提升。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创新工作机制,增强预防实效。五年来,共开展预防调查103件,案例剖析52件,提出检察建议64件,推动建章立制27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396场次。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检企共建”活动。联合纪委、扶贫等部门启动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大检查。主动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298人次,对11个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市场准入。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强化。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司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五年来,共监督立案25件,监督撤案15件,追捕漏犯42人,追诉漏犯34人,提出和提请刑事抗诉1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9件,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件,对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351人,审判机关采纳1183人,采纳率为87.6%。先后有2件抗诉案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诉讼监督案件”。 

  刑事执行监督全面转型发展。全州检察机关监所检察机构全部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加快推进传统监所检察工作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转型发展。五年来,共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6件,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64件,纠正社区矫正履职不当108件,核查纠正脱管漏管111件;严格执行换押、提前预警、催办等制度,提前告知羁押期限届满289件,确保无超期羁押案件。 

  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不断发展。不断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生效裁判的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工作格局。五年来,共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84件,其中,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非诉案件221件;诉讼类案件63件。经审查,提请和提出民事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找准行政执法监督的切入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69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民事执行监督,与法院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7件。 

  五、全面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全面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遴选出我州首批员额内检察官78名,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两级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正式启动,检察官权力清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检察官业绩评价、内部监督机制等改革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证明标准,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全面更新司法理念,建立完善检察环节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新型侦诉审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参与诉讼工作,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检务公开等改革任务不断深化。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建设完善检务大厅,集中提供群众接访、案件信息查询、信息公开、律师阅卷等“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在互联网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099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576件,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联络平台,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主题活动,积极打造“阳光检察”。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六、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抓队伍、强基层、打基础。 

  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检,全州检察干警连续多年保持违法违纪“零”记录。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案件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司法管理能力实现质的飞跃。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司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围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以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实施检察人才培养工程。五年来,共选派116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培训学习,组织举办各类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159人次,累计有75名检察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涌现出1名“全省公诉咨询专家”和3名“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十佳侦查员”。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以精神文明创建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州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四个基层院全面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同时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贡山县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兰坪县院、“集体二等功”福贡县院反贪局等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最美检察官”江德华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州发展历史上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州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的五年。这五年,全州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信息化和科技应用水平仍然较低;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诉讼监督工作仍较薄弱,有的院“两房”建设滞后,人才难进,人才难留;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推动落实。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意见 

  今后五年,全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云南“三个战略”定位和怒江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平安怒江、法治怒江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全州检察机关必须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重,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把严格规范司法、公正文明司法作为整体来抓,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五个过硬”,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 

  ——坚持锐意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体制改革。 

  实现“六大目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好效果。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工作协调发展,相对薄弱环节明显加强。 

  ——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高,与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队伍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基层基础更加稳固。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推进、均衡发展,检务保障更加有力,检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司法办案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加规范,司法管理和监督体系更加健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检察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狠抓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 

  2017年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影响民族团结和边疆和谐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黑恶势力、制毒贩毒、涉爆涉枪、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推动完善乡村治理。高度重视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强化对创新、产权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着力惩防职务犯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不断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预防和精准预防。 

  三、着力强化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以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司法人员违法、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四、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分类和业务管理、业绩考核和评价、办案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落实。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迈出实质步伐。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强化大数据及时应用,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体系,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加自觉服从怒江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工作大局,更加自觉维护边疆和谐稳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 

  有关词语说明 

  (仅供参考) 

  1.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这三种侵犯财产犯罪行为的统称,是目前发案率较高进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 

  2.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逮捕后,检察机关自行启动或依申请启动,根据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悔罪表现、羁押期间的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证据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综合衡量是否有必要继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的案件审查活动。 

  3.犯罪记录封存:指司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轻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密封保存,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制度。 

  4.社会调查:指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自行或委托专门机构、人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及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依据和参考的一项制度。 

  5.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监所监察、犯罪预防等四项职能合而为一的工作模式,从而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和感化未成年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6.刑事被害人救助:指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基本生活面临突出困难的情况下,由国家通过法律程序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 

  7.“五进”活动:是指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将单位和个人构成行贿犯罪的信息录入全国联网的行贿犯罪数据库查询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根据查询结果,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取消资格、降低资质或信誉分、市场禁入、中止业务等处置,从而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 

  9.庭审实质化:指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通过改革刑事审判方式,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措施。 

  10.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云南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11.五个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即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12.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指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推广使用的涉密专网办案系统,该系统集网上办案、统计管理、信息共享、廉政风险防控于一体,实现了检察机关所有案件在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提高了办案效率。 

  13.案件管理体系:指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案件受理分流、流程监控、结案审核、法律文书监管、涉案款物监管、案件质量评查和统计等工作,使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从各业务部门分散管理变为案件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形成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 

  14.“两房”建设:指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建设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 

  15.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是指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目标,即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附件2: 

  2012年—2016年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办案数对比 

    

  2012年—2016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2012年—2016年提起公诉刑事被告人分类情况 

   

  2012年—2016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附件3: 

  为了使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全州检察工作情况,审议好州检察院工作报告,欢迎扫码关注州检察院“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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