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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扫黑办关于公开征集黑恶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26-08-10   点击次数: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怒江州扫黑办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村霸: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在农村地区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扰乱农村治安秩序的“村霸”违法犯罪线索。

乡霸:


在乡镇范围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歹,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乡镇工程项目、控制乡镇公共资源、干扰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的“乡霸”违法犯罪线索。

沙霸:


非法采砂、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恶意竞标,破坏生态环境和砂石资源管理秩序的“沙霸”违法犯罪线索。

矿霸:


非法采矿、强占矿山资源、控制矿产采运销环节,甚至暴力抗法,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和经济秩序的“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街霸:


在城市街道、社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拉帮结伙,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拿硬要、操控“黄赌毒”、强收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街霸”违法犯罪线索。

市霸:


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打压竞争对手、操控行业经营、非法讨债等,利用信息网络破坏正常市场经营流通秩序的“市霸”违法犯罪线索。

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2.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3.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4.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二、线索举报渠道


(一)受理部门。怒江州公安局、四县(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派出所。
(二)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信件、网络和现场举报等方式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怒江州公安局扫黑办:0886-3621565,njshb123@163.com,泸水市大练地街道碧江路57号,邮编:673100
泸水市公安局扫黑办:0886-3888001,lssh3888001@163.com,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驼峰路21号,邮编:673200
福贡县公安局扫黑办:0886-3485029,fgxshce@163.com,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32号,邮编:673400
贡山县公安局扫黑办:0886-3512773,1059462867@qq.com,贡山县茨开镇茨开路243号,邮编:673500
兰坪县公安局扫黑办:0886-3220942,lpxgajshb@163.com,兰坪县翠屏街道沧江路38号,邮编:671400
现场举报:可直接到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现场反映相关情况,紧急情况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举报。

三、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及危害后果等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提供线索,举报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及有效联系电话,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四)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怒江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怒江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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