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管机关(看守所)、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及省委编办《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在省院统一安排部署对内设机构进行全面整合,形成“3+2”的部门格局。即我院形成检察一部、二部、三部及办公室和政治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为我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运用,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实措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三个定位”、“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心工作,更加注重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更加重视对生态文明的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抓好脱贫攻坚和挂钩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为大局和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以更高标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立足检察职能职责,当好捍卫者,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边疆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力量办理案件,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立足“稳”这个大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细化实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四是以更高起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补齐监督短板。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以更强决心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巩固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检察”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六是以更严要求强化检察干部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10.96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12.85万元,同比减少17.0%,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1.82万元,同比减少16.4 %;上年结转数与上年对比减少11.03万元,同比减少50.2%。主要原因分析: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院共7名人员转隶至监察委,以及在职人员退休、调出等因素在职人员减少6人,纳入年初预算保障人员较上年共减少13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8.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7.30万元,上年结转10.9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7.30万元(本级财力1,027.3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2.85万元,同比减少17.0%,其中: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1.82万元,同比减少16.4%;上年结转数与上年对比减少11.03万元,同比减少50.2%。主要原因分析: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院共7名人员转隶至监察委,以及在职人员退休、调出等因素在职人员减少6人,纳入年初预算保障人员较上年共减少13人。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8.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2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96万元,同比减少18.1%,主要原因分析: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以及人员调出、退休等因素,纳入年初预算保障人员较上年减少13人;项目支出187.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6万元,同比减少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年度内人员调出和退休等因素纳入预算在职人员减少;二是执法办案补助项目需依据下一年度非税收入预计征缴情况编制,预计2020年罚没收入上缴国库数有所下降,执法办案补助项目预算数相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58.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87.6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1.15万元为怒江州兰坪县检察院机关服装经费支出;5.11万元为怒江州兰坪县检察院机关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62.4万元为怒江州兰坪县检察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等有关支出;50万元为怒江州兰坪县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装备支出;69万元为怒江州兰坪县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3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兰坪县检察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兰坪县检察机关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37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兰坪县检察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68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兰坪县检察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兰坪县检察机关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24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6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2万元)。
津贴补贴29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82万元,项目支出5.11万元)。
奖金8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万元)。
住房公积金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4万元)。
办公费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万元)。
印刷费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3.88万元)。
水费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
电费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万元)。
邮电费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万元)。
物业管理费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
差旅费4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1万元,项目支出24.96万元)。
维修(护)费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万元)。
培训费2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公务接待费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万元)。
被装购置费1.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5万元)。
劳务费82.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2.56万元)。
工会经费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万元)。
福利费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02.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2.6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6.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9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18.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00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采购预算总额5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13万元,较上年增加17.13万元,上升5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原因: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进一步降低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31万元,较上年增加17.31万元,上升7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上升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1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0%。购置更新执法执勤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是:2019年度内我院因办理扫黑除恶专案需要,派出车辆赴昆明、大理、保山等地出差频次较以往年大幅提高,导致车辆燃油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费等开支增加,加之车况差,并存在安全隐患,且达到报废更新标准,经请示,省财政厅同意购置更新执法执勤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胜诉率不低于90%。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通过实务考评、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组织专项培训10期以上,培训检察人员大于50人,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我院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2万元,同比减少12.8%,主要原因分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院共7名人员转隶至监察委,以及退休、调出等因素,纳入年初预算保障人员较上年减少13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