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州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统筹指导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对万某等五人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开展出庭评议。这是继福贡站评议后,全州检察机关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又一实战举措。州院相关负责同志,州、县两级院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及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0余人参加观摩评议。
今年以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将出庭评议作为提升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分阶段、分片区推进。在福贡站评议中,重点围绕案件精细化审查与庭审实质化进行了深入研讨;本站选取的案件,涉案人数多、罪名典型,系边境地区高发犯罪类型。庭审中,出庭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规范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与辩论,示证逻辑严密,答辩有理有据,并结合案情开展了生动的法治宣传,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
评议环节采取“内外结合、分层评议”的方式进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从司法作风、庭审效果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公安机关办案骨干从侦查取证与证据衔接角度提出建议;州县两级院员额检察官则聚焦法律文书质量、讯问策略、庭审应变等专业技能开展互评。出庭公诉人随后进行了自查复盘。
此次泸水站评议,既是对福贡站成果的巩固,也是对涉边类案办理能力的再检验。下一步,怒江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庭审评议及观摩活动,将评议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持续提升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能力,筑牢祖国西南边境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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