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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检察院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发表时间: 2024-04-23   点击次数: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为进一步筑牢保密防线,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4月19日上午,怒江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受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委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建培主持会议。


会议主要传达了州保密办对保密工作的最新要求,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新增和修改的条文。






会议强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密安全意识要再强化,要将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保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二是要强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动,把做好保密工作同国家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工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要持续把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全力抓好贯彻实施,把法治原则贯穿到保密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扎实推进检察监督工作,严肃追究保密违法责任,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坚决守住保密底线、红线。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加深了大家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理解,树牢检察人员“保密工作无小事”的保密意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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