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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纪 强党性丨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发表时间: 2024-04-23   点击次数:

学党纪 强党性丨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升党员纪律意识,4月19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受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委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建培主持会议。


会议主要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及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进行了阐述,同时对其修订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释。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与此同时,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相比,新增 16 条,修改 76 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强调

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要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下一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怒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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