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全州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全州检察长会议
2月24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州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分析2022年检察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检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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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可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建培主持会议。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四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模范检察官”、州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四县(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贡山县院、兰坪县院检察长作述责述廉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书记王宁对全省政法工作的要求和州委书记洪维智对全州政法工作的要求,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通报了2022年全州检察业务数据情况,贡山县院、兰坪县院检察长进行述责述廉,分管院领导进行了现场提问,州院党组成员、派驻州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利华还对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要求。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院党组成员、派驻州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利华还对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要求

会上,可文代表州检察院党组全面总结了2022年全州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短板,并就2023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可文强调
一、总结回顾过去工作成就,进一步坚定做好全州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弱项,努力推动全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许多方面工作得以显著改善提升,整体工作取得较大的进步。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政治建设持续加强;二是毫不动摇保障发展稳定,服务大局奋发有为;三是持之以恒强化业务建设,监督质效明显提升;四是全力以赴办好民生实事,司法为民成效显著;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双丰收,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省院党组的高度评价。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和州委“三步走”发展目标,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统筹好服务发展和保障安全,助推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在怒江落地生根。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怒江建设;要助推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怒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服务保障“三个定位”;要做优做实人民至上,服务保障民生福祉;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
三、准确把握新定位新任务,明确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点工作。要牢牢把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政治根本,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充分发挥先进司法理念对检察工作的引领作用,指导办案、促进工作、推动发展;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让各项检察职能发挥的成效显著提升,在每一项检察工作中都能“求极致”;要进一步落实业务数据研判会商工作要求,推动全州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排名持续提升;要强化诉源治理,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要不断用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建强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
四、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创新发展。要坚持“更好、更优、更强、更高效”标准,引领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优,确保案件办理 “三个效果”相统一;要深化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加大对生效裁判和调解结果的监督,加大审违监督、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审慎、稳妥推进虚假仲裁、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继续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事监督案件质效;要推进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以提抗为重点的生效裁判监督工作,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保持行政检察现有办案规模和工作成效,推动消除“办案空白”,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要强化为大局服务的办案理念,优化办案结构,突出抓好传统四大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公益损害突出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监督。
五、坚持自信自立自强,锻造一支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检察铁军。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夯实基层基础;要坚决落实全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三不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下午,会议组织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四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