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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怒江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彰显检察巾帼风采
发表时间: 2021-06-17   点击次数:
 

第一检察部

   近年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要求,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按照“高位推动、专业发展、结合特色、加强协作”的工作思路,立足怒江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惩治一体化机制,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护航怒江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推动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3月,怒江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荣获州级巾帼文明岗

 

   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州检察机关两级院凡是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优先保障其各个诉讼环节的合法权益,尽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慎重行使批捕权和起诉权,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制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身权利犯罪。始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

 

   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两级院连续4年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学校师生参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州未检工作情况和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观看宣传片、讲法治课和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未检工作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成效,为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召开“六一”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以校园为主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17年以来共组织全州两级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9次,覆盖学生34500余人。目前,已做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州县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班子成员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20年12月,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志带队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民族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赖茂高中高二年级组全体学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课,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司法救助未成年人

 

   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特殊机制,全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启动特殊办案机制,全方位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活动,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全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如2018年,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主动作为,延伸职能,多措并举为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提供帮扶和救助,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开展困境儿童司法救助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党史,从党史中汲取革命智慧和力量。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和革命精神,锤炼政治忠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体干警将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护航怒江未成年

人健康成长和平安怒江的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由州县两级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积极探索今后如何有效防止和减少此类案件在我州校园内发生。该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二审上诉维持一审判决。2019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怒江州院就桑某某猥亵儿童案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六是针对该案中凸显的学校监管不力、教师师德缺失等问题,福贡县检察院向县教育局和案件发生的学校分别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相关问题,得到了高度重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不仅需要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伸向孩子们的“黑手”,还需要从学校进行源头预防。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推平安校园建设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17年5月,怒江州检察院成立了以未成年人检察处为主要阵地的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在每年“六一儿童节”、“全国助残日”等节日前夕到乡村少年宫结对共建学校泸水市老窝完小、怒江州特殊学校、泸水市鲁掌敬老院等开展关爱老年人和儿童的志愿服务活动和系列公益活动,彰显了检察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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